①自治区购买“福康工程■■◆■■”残疾人康复辅具服务及社区租赁服务示范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15个社区租赁示范点★◆■★■◆,为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等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配置各类康复辅助器具1230件,帮助困难残障人员实现生活自理,促进残疾人福利服务发展■◆■★★★。由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韩文炎,联系方式◆■◆◆◆。
分解下达至各地资金28087万元已于2023年12月21日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22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政府购买儿童照护服务项目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223号)★◆■,2023年12月24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和免费体检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2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精康融合行动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224号)、2023年12月27日《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22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22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3〕225号)全部下达■■■★;自治区本级安排使用2195万元通过《关于批复自治区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4〕1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共实现支出27687.1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43%。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16790.1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4.7%;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952.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25%;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3573.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21%;其他社会公益类实现支出637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07%。
⑤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实施孤残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为手术适应症儿童手术矫治和康复等提供资助◆★◆,有效改善受助人员身体状况■★★■★◆。由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杨海龙,联系方式■◆■★。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397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各地,自治区本级无留用。
该项资金已于2024年7月25日通过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4〕58号)全部下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862■◆◆★.3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1.73%,后续资金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③残疾人福利类项目400万元。安排200万元支持伊犁州伊宁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安排200万元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改造提升、设施设备配置项目1个,不断提升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和医疗水平★★。
2024年,新疆尔自治区使用彩票公益金106119.55万元支持民政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安排彩票公益金41484万元◆★★■◆★、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30282万元、各地(州★■■■◆、市)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34353★★.55万元。新疆尔自治区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需求◆◆■★,重点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资金安排适度向南疆五地州和原贫困县倾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①老年人福利类20895万元。安排16018万元支持63个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街道(乡镇)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提升改造和设备配置项目,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网络体系,提升老年人入住体验感和晚年幸福感★■◆,优化养老环境★◆■◆★;安排4877万元支持31个购买老年人助餐服务项目◆★,更好满足经济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增进民生福祉,积极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健康发展。
①老年人福利类16650万元★★■◆。安排12280万元支持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和免费体检自治区补助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全区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和免费体检;安排2225万元支持8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提升改造和设备配置,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及质量;安排1945万元支持593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充分满足全区老年人丰富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安排200万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项目,有效提升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降低机构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1373万元★★。安排200万元支持巴州轮台县开展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安排1173万元支持7个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和提升改造,有效提高机构服务能力。
④社会公益类项目5248万元■■■★。安排2218万元支持7个殡葬设施新建■★■★、提升改造、设施设备配置项目,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备设施,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安排280万元支持“精康融合行动”人才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加强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及督导评估服务,引导社区康复机构的规范化运作;安排50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孵化服务项目,支持100个孵化基地入驻的社会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公益服务项目等工作★◆,帮助社会组织改善管理、提升能力◆◆★★、培育自身品牌★■;安排2130万元支持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项目,印发自治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25000册■◆■■◆■,提高了救助对象的认定精准度及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安排120万元支持民政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民政领域标准化试点单位6个,有效提升民政工作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该项资金已于2023年7月下达,当年5个月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875张,上门服务数量(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人次、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的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个数等未完成绩效目标值下一年持续推进,当年受益家庭和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达100%。
③新疆静宁医院安全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15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改造提升,有效改善民政福利机构环境■★■,逐步提升民政福利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由新疆静宁医院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徐伟★■★,联系方式。
除维修改造殡仪馆数量指标1个未完成,下年持续推进外,其余维修改造养老服务机构数、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新配置设施设备数量、“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数、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新配置设施设备数等主要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护理型床位验收合格率达93◆◆★.64%;接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接受适老化改造满意度达91.93%;接受“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满意度达90%。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及改造提升项目数量、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及公共安全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数量、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数量、老年人助餐示范点位数、老年助餐设施设备一次性补助示范项目数量、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示范项目数量、老年助餐服务人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数量★■★◆◆、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改建项目数量★◆★■★、配置康复辅具数量等主要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0723万元■◆■★★。安排2100万元支持纳入自治区十件为民办实事的6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充分满足全区老年人丰富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安排500万元支持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安排8123万元支持7个养老服务机构、27个街道(乡镇)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改造提升和设备配置项目,改善了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14827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各地13977万元■■◆,自治区本级使用850万元。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该项资金已于2023年12月6日、2024年5月29日通过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福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综〔2023〕4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综〔2023〕46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福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综〔2024〕21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支出16973.08万元,预算执行率67◆★.2%,后续资金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其中:转移支付各地资金24760万元◆★◆■★★,实现支付16473.08万元,预算执行率66.53%;自治区本级项目资金500万元,实现支付5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按项目领域分: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14351.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8.7%;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8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3.2%;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1789.3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8◆★■■★◆.7%■■。
主要用于为各地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持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捷性■◆、可及性。
①支持乡村振兴公益事业发展项目975万元,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民政惠民政策在群众的知晓率■◆◆■★◆、普及率得到有效提升,有效提升民政福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履职能力。由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社会事务处、儿童福利处等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韩文炎◆◆★■◆★,联系方式。
②儿童福利类3049万元。安排2139万元支持8个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提升改造、设施设备配置项目,有效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安排910万元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有效保障大龄孤儿提供接受高等教育就学的机会★■■,让受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4340万元★◆◆◆★■。安排340万元支持2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改造提升项目,有效推进未保中心转型提质★■;安排2000万元支持购买儿童照护服务项目★■■◆★,对机构内儿童、机构外残疾孤儿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各类服务;安排2000万元支持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开展活动★◆★★★、个案社工、小组社工等。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福利)资金为25260万元,分解下达至各地24760万元,自治区本级使用500万元。
③残疾人福利类项目940万元。安排940万元支持购买精康融合行动服务项目,引导社区康复机构的规范化运作■■■◆◆◆,不断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
2024年■◆★,新疆尔自治区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新疆尔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4号)文件规定,每月彩票销售额据实结算后分别缴入中央、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财政◆◆★。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执行《关于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各级留存分配比例的通知》(新财综〔2009〕29号)相关规定,电脑型彩票自治区本级留用9.5%、返还各地(州、市)使用8%;即开型彩票自治区本级留用4%◆◆■★◆、返还各地(州★★★、市)使用6%。按照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要求,项目遴选、申报纳入年度预算项目储备库管理,按预算编制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后执行★◆★◆。2024年自治区民政厅分配使用管理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30282万元,各地(州、市)留存使用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民政领域资金34353★■★.55万元。
按照自治区预算编制与管理要求★★,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自治区民政厅分配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30282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年度预算与绩效目标随文件同步下达◆■◆◆■★。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次数、培训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数■◆◆、儿童照护服务辐射儿童机构数、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才能力提升期数、印发自治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开展民政政策宣传工作次数、补助未保站(项目)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等主要绩效目标全部完成■★■■◆◆。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满意度达90%、受益未成年人满意率达90%、惠民政策知晓率达90%■◆★◆◆。
④自治区地名档案资料馆抗震加固维修及建设红色地名文化教育基地项目354万元,打造新疆红色地名文化教育基地,讲好新疆地名故事★★◆。由自治区地名标准化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杨强娃,联系方式。
⑥社会养老服务★★、精康融合行动服务、“精康融合行动★■★■◆”人才孵化基地建设★■、民政标准化建设■■■★、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示范等项目909万元,主要支持民政标准化示范建设,开展全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地州级选拔赛等,有效提升民政工作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由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等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黄春晓,联系方式。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福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②自治区康复中心实施孤残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0万元,主要用于为104人次符合条件的儿童实施手术■★◆◆★、康复、康复辅具配置,完成孤儿体检工作,改善受助儿童身体状况◆◆,由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杨海龙,联系方式。
②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600万元,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地州级选拔赛■◆◆★,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才队伍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化水平。由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等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黄春晓,联系方式。
①自治区“福康工程—困难残障人员康复辅具配置”项目,安排500万元◆◆■■,支持喀什◆★★■◆、巴州、吐鲁番等地服务对象康复辅具配置服务工作,配置各类辅助器具配置985件■★★◆,促进残疾人福利服务发展◆◆。由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韩文炎,联系方式。
③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购买服务辅助性项目206万元■◆★,开展全区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23个,通过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的积极作用。由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事业促进处等负责实施★■◆◆★■,项目联系人:董虎山★◆,联系方式。
2024年■★■★■,自治区民政厅分配自治区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总额为30282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各地27178万元,自治区本级安排使用3104万元■■★★◆★。
该项资金已于2023年12月8日★■■、2024年7月29日、2024年10月12日通过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财社〔2023〕197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新财社〔2024〕61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新财社〔2024〕100号)全部下达◆★■◆★;截止2024年12月31日,整体实现支出10104.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8★◆■◆.15%。其中:转移支付各地资金13977万元,实现支付9272.27万元,预算执行率66◆★★★■.34%★◆;自治区本级项目资金850万元,实现支付831■★.88万元,预算执行率97.87%■★。按项目领域分: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7116■◆★★■◆.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6★■◆★★◆.36%★■■◆;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755.3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1◆★◆◆★■.94%★◆;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1261◆◆■.0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17%;社会公益类(殡葬)实现支出97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5.61%。
③残疾人福利类816万元■◆。支持哈密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逐步提升精神卫生残疾人福利服务能力和水平。
2024年,各地(州■■、市)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民政领域资金34353.55万元,由地(州、市)财政部门会商民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相关信息公开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规定有序开展。
④社会公益类项目1481万元★★■■★。主要支持6个殡葬服务设施提升改造、设备配置项目★■■★◆,完善殡葬基础设备设施,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